通知公告
转发:医学部关于2014年度“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
各二级单位及各位教职员工:
国家留学基金委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将于1月5日——1月15日期间接受网上申报,申报指南、相关项目信息及申请要求等可查阅国家留学基金官网(www.csc.edu.cn)。请纳入医学部2014年度公派出国计划的教职员工按照申报指南登录国家留学基金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按照附件1《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递交书面申请材料。
若有疑问,可咨询北医人事处人才办(行政1号楼524);
联系人:张莉娟 82801627;pkuzlj@163.com
北京大学医学部人事处
2013年12月31日
附件:
1.《北京大学医学部2014年度国家留学基金申报材料准备及注意事项》
2. 2014年选拔简章请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链接如下:http://www.csc.edu.cn/Chuguo/3ab16a65aabc4d94bb4844927fa2b9de.shtml
3.关于PETS5考试信息,请查阅北京语言大学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网站,网址:http://www.blcu.edu.cn/blcuWeb/chinese/training.asp
或者北京外国语大学培训学院网站,网址:http://www.bwpx.com/jianzhang/2013514/n55521753.html
附件1
2014年度国家留学基金
申报材料准备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项目的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0岁;
2.博士后不超过40岁且申请时距博士毕业时间在3年内;
3.申请人应为北京大学医学部2014年度出国计划所含人员。
二、申报步骤
1.登录http://apply.csc.edu.cn/,注册用户后开始申报;
2.申请人登录后,按顺序填写“基本情况”、“外语水平”、“教育与工作经历”、“主要学术成果”??“其他信息”等页面信息,并填写完整;
3.访问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首页-出国留学-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中的《2014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报指南》;
4.在项目开通期内,通过直接上传或邮件方式上传电子材料;
5.填写信息平台“申请留学情况”页面信息,并在项目开通期内点击“提交申请表”;
6.下载生成的PDF格式申请表并打印;
三、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1月5日至1月15日,3月公布录取结果;
四、应提交材料及说明(申请材料都用A4纸打印或复印,按顺序整理,无需装订。其中3-9还须将扫描版材料上传至报名系统中。)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访学类)
完成网上必填栏目后自动生成,网上提交、打印,并须在申请人签名栏中签字。即使已经上传照片,仍需在照片栏中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完成《申请表》网上填写后,系统自动形成。单位推荐意见由各二级单位填写,并在严格审核申请表内容的基础上,由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电子版单位推荐意见请各二级单位整理汇总后以word形式发送北医人事处人才办:rencai@bjmu.edu.cn;并请抄送:pkuzlj@163.com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职称(如无证书,请到各二级单位人事主管处开具证明)、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网报时请将此三个文件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进行上传。
5.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若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
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②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③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
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⑤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⑥资金资助情况;
⑦ 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6.获奖证书复印件(如无可不附)
应是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应是五年内获得的)。同一部门(包括隶属关系)或同一内容的奖励证书复印件不要重复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不得超过5页(含)。
7.外语水平证明(其一即可)
①外语专业毕业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②两年以内WSK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③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在国外留学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需附上大使馆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④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结业证书复印件;
⑤参加其他类型外语水平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8.外方合作者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9.其他材料
(1)申请高级研究学者所需材料: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人员应提供符合高级研究学者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如 “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2)在研材料:申请人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及所在单位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上传的在研证明为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3)免予评审直接录取所需材料: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申请高级研究学者的人员及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者申请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的人员,应提交相关证明作为直录材料。
(4)论文首页:论文首页扫描件。除非申请的具体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供,申请人所发表论文、承担科研项目书、科研项目验收结果认定书等请勿放入申请材料。
五、关于受理机构
请直接选填“北京大学”。
六、留学国别和留学机构
1.留学基金委全额资助项目可填两个国别,不能选择台港澳地区。
2.填志愿国别和留学机构时应慎重考虑,录取后不能改派。
七、重要提醒及其他注意事项
1. 曾获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5年之内不能再次申报。
2. 国家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机构、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请申请人在联系邀请函时慎重考虑。
3.关于留学资格有效期。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5年3月31日;2014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5年3月20日,第二批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5年9月30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已缩短资助资格保留期限,计划申请出国的老师尽量当年录取当年派出,以免时间不够超过留学资格有效期资格会被取消,并会影响以后国家留学基金的申报。
4.关于邀请函和外语水平证明。国家留学基金的申请时均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须达到《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确定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请有意申请的老师提前准备。
5.关于高级研究学者。申报高级研究学者有具体要求,应为教授、博导(或同水平职称),同时需为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或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6.凡是申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项目的两院院士、长江学者、教育部确定的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以及申报国家公派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的教育部确定的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者,直接录取。
若有疑问,可咨询北医人事处人才办(行政1号楼524):
联系人:张莉娟 82801627;pkuzlj@163.com
北京大学医学部人事处
201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