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基础医学院关于申请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表彰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各方面均很突出的优秀学生,激励同学们向优秀学生学习,基础医学院对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了一定的调整,采取“自愿申请—公开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评选。现将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参考原则

基础医学院参考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以及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医学部关于国家奖学金评选的相关规定,结合以往国家奖学金评定经验及学生反馈情况,根据基础医学院的实际情况,于2016年9月制订了《基础医学院2015-2016年度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附件1),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将严格按照此规定进行。

2、评选步骤

(1)基础医学院各班级进行综合评估。

(2)自行申请,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填写《基础医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向基础医学院学生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2。原则上50人以下的班级申请人数不超过2名,50人及以上的班级申请人数不超过3人。

(3)由基础医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提出的材料,按1:1.5的比例确定答辩名单(即国家奖学金名额*150%)。

(4)答辩,答辩阶段分为自我表述和答辩两个部分,由基础医学院国家奖学金答辩委组织答辩。

(5)公示,确定获奖名单。

3、评选范围

基础医学院2013级基础医学、2014级各专业班级、2015级医学实验技术、2015级医学检验技术及2015级口腔医学技术学生(2015级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与口腔医学专业学生不参与基础医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

4、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占班级前10%,且综合评估成绩占班级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在本评选年度中参加过社会实践活动、或担任过学生干部、或在科研上有突出成绩(三项必须至少具备其中一项)。

5、时间安排

9月16日-9月20日,自行申请,请有意向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于2016年9月20日(周二)17:00前将《基础医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需填写好班级推荐意见)及个人材料的纸质版递交到基础医学院学生办公室(生化楼313),电子版材料发送至jxb@bjmu.edu.cn。逾期不候。

9月21日,材料初审,根据医学部奖学金相关要求,评定委员会审阅提交的材料确定进入答辩的同学,具体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详细答辩要求将电话通知相关同学,答辩分为5分钟汇报+2分钟答辩,由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

 

其他不明事项,请咨询学生办公室,电话:82801429/82801439。

 

基础医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6年9月16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基础医学院2015-2016学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doc 附件2:基础医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表(2015-2016学年).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