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4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系、室:
基础医学院2014年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需说明的问题
1. 2014年我院高级职务的评审标准按医学部2009年11月23日正式出台的《北京大学医学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条例》及学院2011年 8月31 日下发的《基础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条例》执行(见附件一)。
2. 各系要根据申请者的综合能力、实际贡献和本系的实际需要严格审核推荐,要对本单位2014年申请者的水平严格把关,要考虑到本学科的发展和实际需要,再上报学院。
3. 申请者提交的论文、成果等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31日。
4. 申请者有两次机会,申请次数从申请材料送同行专家评审开始计算。为了使申请者更好把握有限的申请机会,申请材料在送同行专家评审前学院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预审。申请材料送同行专家评审的时间将会在学院网页上公布。
5. 需填写的个人申报表:主系列(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人员下载《北京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推荐审批表》及《申报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个人情况简表》;非主系列(技术员、管理)人员下载《北京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推荐审批表》;先上岗后确认人员也要下载主系列用表;已在外单位评审需确认职务人员下载《北京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确认审批表》及《申报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个人情况简表》。
注:请严格按规定尺寸下载表格,《北京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推荐审批表》、《北京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推荐审批表》和《北京大学专业技术职务确认审批表》采用 A4纸双面复印,左侧装订,下载所填写表格的页码要与原表一致。《申报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个人情况简表》采用A3纸单面打印。
二.时间安排
1. 3月10日---3月20日完成个人申请、科室审核推荐、准备上报材料等工作。
2. 3月20日前各申请人将申报材料交至基础医学院学院办公室(生化楼302右)。
3. 3月29日----4月18日公布送审名单、送同行专家评审。
4. 4月下旬召开院教授会、院学术委员会听取申请人学术工作报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2014年申报材料的有关说明
1. 申报材料中所附的论文都需有封皮及目录(复印件即可)。
2. 申请正高者每人上报4份材料(破格申请者报5份材料),其中第1份材料内装《北京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推荐审批表》、《申报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个人情况简表》;任现职以来具有代表性的论文(送审论文需要特别标注)、著作、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第2至第4份(破格申请者的第2至第5份)材料内各装《申报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个人情况简表》及具有代表性的论文3篇(用于送审)。
3. 申请副高者每人上报3份材料(破格申请者报4份材料),其中第1份材料内装《北京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推荐审批表》、《申报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个人情况简表》(主系列)或《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推荐审批表》(非主系列);任现职以来具有代表性的论文(送审论文需要特别标注)、著作、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第2至第3份(破格申请者的第2至第4份)材料内各装《申报主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个人情况简表》及具有代表性的论文2篇(用于送审)。
4. 申请人填写《北京大学医学部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介表》,填写完毕后以系为单位统一打印出来,并要系主任审核签字,此表格随申报材料一并交齐。表格的电子版发送至:huihongchen@bjmu.edu.cn
5. 关于填表的有关注意事项:
1)主系列申请者填写《北京大学教师职务聘任推荐审批表》时请注意,表第13页—18页为同行专家鉴定意见,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下载所填写表格的页码要与原表一致,其中带有 * 的部分请个人先填写,同时这几页要单放先不装订(用于送审),申请正高者送审3篇代表作,申请晋升副高者送审2篇代表作。
2)非主系列申请者填写《北京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推荐审批表》时请注意,表第9页—14页为同行专家鉴定意见,采用A4纸双面打印,下载所填写表格的页码要与原表一致,其中带有 * 的部分请个人先填写,同时这几页要单放先不装订(用于送审),申请正高者送审3篇代表作,申请晋升副高者送审2篇代表作。
四.评审收费标准
1. 申报正高的评审费为每人660元,破格申请者交890元。
2. 申报副高的评审费为每人430元,破格申请者交660元。
3. 评审费在上报材料时一并交齐,如送外评审时评审费标准提高要补交。
五.补充说明:
1. 2014年高级职称外语考试成绩可电话查询,TEL:1451。
基础医学院
2014年3月7日
表格下载:
附件一:补充规定
基础医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条例
为加强基础医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提升学院的教学与科研水平,加速创建世界一流学院的
步伐。根据北京大学医学部 2009年11月23日 出台的《北京大学医学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聘任条例》(以下简称医学部聘任条例),结合基础医学院的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聘任条例。
一、 评审聘任的基本原则和最低标准
既符合医学部聘任条例的规定条件又达到学院对其教学、科研的规定要求,方具备申报资格。医学部聘任条例中的申报条件为基础医学院教师申请职称晋升时的最低执行标准。
二、学院对申请者的教学及科研规定要求
(一) 教学规定要求
1. 基本条件
⑴ 申请者自任现职以来,应完成本学科现任专业技术职务教师的教学年平均学时数。
⑵ 在申请职称晋升的前三年内,至少有1次学生课程的评估结果,且成绩不得低于80。
⑶ 必须有一门课程(理论课、PBL或实验课)得到学院教学督导组及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的正式评估,评估结果必须达到合格以上。
⑷ 申请者晋升前三年内无重大教学事故。
2. 申请程序
申请者应提前一年向教学工作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 (1)、(2)、(4)项后,由系主任推荐进行教学评估。
(二) 科研规定要求
1. 发表论著的要求
⑴ 申请者提交的论著须全部发表在SCI收录的期刊上;论著的篇数按医学部规定的要求执行。
⑵ 申请晋升正教授者提交的论著中至少要有一篇责任作者文章发表在本领域的一流杂志上。
⑶ 申请晋升副教授者提交论著的投稿时间原则上要在获得博士学位一年以后。
⑷ 申请者提交的论著如为并列作者,影响因子数按除以并列人数后的结果考虑,申请者提交做为并列作者的论著数不能超过2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