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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基础医学院关于2016届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基础医学院2016届毕业生:

  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的相关政策和北京市教委有关指示,以及北京大学、医学部和基础医学院的相关规定,现将推荐2016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2016 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3. 品德优良,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关心集体,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集体服务,热爱劳动;

  4.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5. 身体健康,体育达标,并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 在校期间未受过相应处分;

  7. 本科毕业后不赴境外留学;

  8. 全学程平均学分绩点在2.90(含)以上,英语四级达到426分(含)以上;

  9. 符合上述条件,有特殊学术专长和有突出培养潜质的学生优先推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1. 在校期间曾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2. 有考试作弊行为受到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3. 成绩不符合免试研究生条件者及因成绩不合格留(降)级者;

  4. 已确定不能获得学士学位证书者;

  5. 体育未达标者;

  6. 因身体健康原因不能胜任研究生学习者;

  7. 计划本科毕业后出国留学者。

  (三)说明

  1.推免名额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设置留校限额。

  2. 长学制出口学生申请跨专业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按照《北京大学医学部关于长学制学生跨专业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资格的规定》(北医[2010]部教字65 号)文件执行。

  基础专业八年制学生申请原专业推免须同时办理长学制出口手续;出口学生,无论是否推免成功,均不再转回长学制专业。

  二、工作及时间安排

  1.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推荐免试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为:副书记:郭琦(主管本科生工作)

  副院长:王韵(主管本科生教学)

  副院长:鲁凤民(主管研究生工作)

  学生办公室主任:赵姗

  教学办公室主任:张燕

  科研办公室主任:李平风

  2.提交材料

  请毕业生于9月16日(周三)11:00前将《北京大学医学部2016年基础医学院拟推免名单》(见附件1)和《北京大学医学部2016年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拟推荐表》(见附件2)交至学生办公室(生化楼313A&B),两个表格的电子版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发送至学办邮箱:jxb@bjmu.edu.cn。逾期不候。学院审核后将所有材料交至教育处。

  3.复审公示

  医学部教育处将对学院提交的名单进行复审及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推免资格。

  若有其他问题,请咨询学生办公室老师,电话:82801429,82801439.

  

  基础医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5年9月14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北京大学医学部2016年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推荐表.doc 附件2.北京大学医学部2016年基础医学院拟推免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