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动态
基础医学院2020-2021学年学术创新奖、五四体育奖、红楼艺术奖申请通知
根据北京大学《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医学部相关要求,现将学术创新奖、五四体育奖、红楼艺术奖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1.在医学部正式注册、参加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合格的全日制本科生。
2.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可参评:
①入学第一年的本科生、研究生;
②2020-2021学年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不合格者。
3.需注意如下事项:
刚进入研究生阶段的长学制学生,以本科生身份参评。
二、组织机构
学院学生奖励奖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学生奖励初评的有关工作。组长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担任,成员包括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主管本科生教学副院长、专任教师代表、班主任或辅导员代表、学生代表。
三、学术创新奖、五四体育奖、红楼艺术奖评选
(一)评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政治表现突出;
2.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以及学校规章制度;
3.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品质优秀;
4. 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或在学习科研、社会工作、实践公益、文体活动等方面表现突出;
5. 2020-2021学年素质综合测评结果须为优秀或合格。
(二)评选办法
1.“学术创新奖”的学术成果具体标准由工作小组邀请本单位相关领域专任教师根据学科专业特点予以明确认定,奖项评选须在学生个人书面申请的基础上,由学院组织由主管教学或科研工作的院级领导、相关领域专任教师参加的学术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向工作小组提名推荐。获奖学生需符合《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实施细则》(附件1)中第十三条所述之评选条件。(2020级基础、临床、口腔的同学在基础医学院申请该奖项)
2.“五四体育奖”、“红楼艺术奖”由学生个人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申请,经院系审核后,向北京大学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校团委会同本部体育教研部、艺术学院进行专业认定。(2020级基础、临床、口腔的同学在医学预科办公室申请该奖项)
3. 除“学术创新奖”外,参评学年内各项个人年度奖励不兼得。
(三)日程安排
1. 即日起-9月21日(周二)下午17:00前,申请“五四体育奖”、“红楼艺术奖”的学生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填写书面申请材料《北京大学学生奖励申请表(文体)》(附件2),并于9月21日晚18:00-21:00交至行政二号楼129李慕桐同学处。
2.申请学术创新奖的同学于9月22日(周三)下午5点前将申请材料电子版(附件3、附件4)发到学办邮箱:jxb@bjmu.edu.cn。同时将发表论文的杂志封面页、目录页、正文的复印件,或专利证书复印件,或其他学术创新成果的纸版证明材料交到学生办公室,地点行政2号楼132室,电话82805256。之后,学院将进行统一评审。
北京大学基础医学院
2021年9月20日
附件:1.北京大学学生奖励评选办法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