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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医学院关于申请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的通知

为了更好地表彰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各方面均很突出的优秀学生,激励同学们向优秀学生学习,基础医学院采取“自愿申请—公开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国家奖学金评选。现将申请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参考原则

基础医学院参考教育部办公厅下发的《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评审与材料填报工作的通知》,以及北京大学、北京大学医学部关于国家奖学金评选的相关规定,根据基础医学院制定《基础医学院本科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进行2020-2021学年国家奖学金的评选。

2、评选步骤

(1)基础医学院各班级进行综合评估。

(2)自行申请,符合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填写《基础医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向基础医学院学生办公室提交相关材料,见附件1。原则上40人以下的班级申请人数不超过2名,40人及以上的班级申请人数不超过3人。

(3)由基础医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提出的材料,按1:1.5的比例确定答辩名单(即国家奖学金名额*150%)。

(4)答辩,答辩阶段分为自我表述和答辩两个部分,由基础医学院国家奖学金答辩委组织答辩。

(5)公示,确定获奖名单。

3、评选范围

基础医学院2018级基础医学、2019级各专业班级、2020级医学检验技术学生(2020级基础医学、临床医学与口腔医学专业学生不参与基础医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定)。

4、申请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占班级前10%,且综合评估成绩占班级前10%,没有不及格科目。

(5)2020-2021学年综合评估结果须为优秀;

(6)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突出。在本评选年度中参加过社会实践活动、或担任过学生干部、或在科研上有突出成绩(三项必须至少具备其中一项)。

5、时间安排

9月18日-9月19日。自行申请,请有意向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同学于2021年9月19日(周日)24:00前将附件1《基础医学院国家奖学金申请表》(需填写好班级推荐意见,手写签名)的纸质版递交到学习部李慕桐同学(该同学将于19日晚5-10点在行政2号楼129室值班收取材料),附件1、个人材料附件2《申请汇总表》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学习部邮箱:jctxlxxb@126.com。

9月20—9月21日。根据学校分配的国家奖学金名额,评定委员会根据提交的材料确定进入答辩的同学,学生办公室将于9月21日17:00前电话通知参加答辩的同学。请收到通知者准备5分钟汇报ppt。

9月23日。答辩,确定获奖名单,公示。具体答辩时间将于9月22日通知,答辩分为5分钟汇报+2分钟答辩。由答辩委员会组织答辩。


其他不明事项,请咨询学生办公室,电话:82801429/82805256。


基础医学院学生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